只是,如果真的出现了明显违反程序的错误命令,导致严重的后果,或是造成不良影响,对于具体执行者来说,也是一个工作失误,会成为以后职务晋升的一个污点。
林岱当然要进行避险。
虽说杨江平在平时对下属人员不错,而且象林岱这样的副科长,在以后晋升为科长时,还需要杨江平推荐和出力。
为此,林岱愿意跟着杨江平做事。
不过,这种做事,是建立在事情没有过分违反规定的情况下。
如果事情本身会涉及到自己的仕途、甚至涉及到自己的工作时,林岱当然要进行慎重考虑。
现在,卢伟的事情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,但杨江平居然接连签发了三张逮捕证,
让林岱觉得事情变得有些疯狂。
为此他去执行抓捕徐柔的任务时,还是留了一个心眼。
他觉得自己一方面先要搞清楚,这些逮捕证的签发,到底是谁的主意?
另一方面,要让更多的领导知道,他是在执行自己分管领导的命令,并没有知情不报。如果上面的领导知道此事不妥,便会进行阻止。
林岱打出了好几个电话。
有些电话是打给市检察院。市检察院有一个部门,职责就是专门审查逮捕手续。这些相关人员都回应市纪委并没有办理过报捕手续,自然也就不可能批捕。
另外,他还向华杭市另外一位副书记进行了汇报,这位副书记同样感到吃惊。只是这位副书记也没有表态是否停止抓捕行动,他需要时间来搞清楚状况。
最后,杨江平还跟二个平时关系要好的科长打了电话。他的想法是,既然自己不得不执行这一命令,那就要让更多的人知道,自己是被迫的。
真的出事后,至少有这些人可以为自己作证,自己曾经努力过。
正是林岱打了这些电话,给徐柔打车来到江东县争取了时间。
等到林岱拿着逮捕证,到处寻找徐柔时,徐柔已经安全地来到江东县。毕竟江东县离省城,高速上行驶的话,只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。
杨江平知道郑燕对于卢伟的重要性,为此他亲自去进行抓捕。
徐柔毕竟只是天元集团的副总,当初并不负责好易居工程和城市综合体工程,而郑燕作为海润公司的总经理,又与卢伟关系密切,杨江平猜测二人之间肯定有一些交易。
按照海润房产公司的规模,每年的资金流转需要上百亿。如此大的资金量,仅靠自身能力,根本无法进行正常流转,必须依靠大量的关系和权力。
许多人都知道,房地产并不是普通人所能经营的,并不像开餐馆,租到一个场地、弄到一笔资金,便可以经营。
做房地产生意,首先需要拿地,而土地属于非常紧缺的资源。这种资源,掌握在极少数握有绝对权力的人手中。
就算后来进行公开的招投标,这些人也可以通过设置相应的条件来排除一些房产公司。
这些部门,特别是手握这样重权的领导,凭什么将如此紧俏的资源给你而不是给别人?
在通常情况下,只有一种办法,就是进行资源置换。
这种资源置换,可以是权力与权力的置换、也可以是权力与钱物的置换、也可以是权力与美色的置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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